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拾得物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捡到遗失物,应当及时归还公安机关或者招领中心。

在招领期间,所有人都可以申请认领招领物。如果公告期限内失主未认领招领物,捡到物品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认领。

如果拾得的钱没有捡到失主,则需要将钱归还给公安机关或者招领中心,进行招领程序。如果在招领期限内无人认领,则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认领。但如果发现钱是来源于违法犯罪行为,如盗窃、抢劫等,就应当上交相关部门,不能自行占有。

总之,任何情况下,捡到钱都应当立即上交,如果拾得物品后私自占有,将面临违法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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